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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NEWS 2014年10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规定
(2014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1、 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

2、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3、 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第二条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东省内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

第三条 北京市、上海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广东省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省各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

第四条 案件标的既包含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内容,又包含其他内容的,按本规定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第五条 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一) 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授权确权裁定或者决定的;

(二)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强制许可决定以及强制许可使用费或者报酬的裁决的;

(三) 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涉及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的其他行政行为的。

第六条 当事人对知识产权法院所在的市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的上诉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第七条 当事人对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第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和依法申请上一级法院复议的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

第八条 知识产权法院所在省(直辖市)的基层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由该基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广东省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由该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职位任免

11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任命了全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首批25名法官,宿迟任首任院长。

根据全国人大决定,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和数量确定。昨天经过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这一架构也逐渐清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案庭、第一庭、第二庭、审判监督庭四个审判庭,包括院长、副院长、审判庭庭长共有审判员25人,大多数是来自全市各级法院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经验的骨干法官。

名单:

任命宿迟为首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陈锦川、宋鱼水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杜长辉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姜颖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张晓津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张晓霞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李燕蓉、仪军、芮松艳、侯占恒、司品华、陈勇、周丽婷、彭文毅、赵明、张晰听、江建中、张剑、何暄、冯刚、张玲玲、蒋利玮、宋旭东、姜庶伟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

首家知识产权法院在京揭牌 将审理专利纠纷

11月6日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海淀区彰化路正式揭牌,这是我国首个建成并揭牌的知识产权法院。

可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

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位于海淀彰化路冠方大厦。法院内设立案庭、知识产权审判第一庭、知识产权审判第二庭和审判监督庭4个审判庭,技术调查室和法警队2个司法辅助机构以及1个综合行政机构。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按照最高法《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有权跨区域管辖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一审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此外,该院还专属管辖第一审授权确权类案件,主要包括:不服国务院部门授权确权类裁定或者决定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类行政案件,与知识产权强制许可有关的行政案件,与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有关的其他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案件。同时还将审理当事人对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

日前,北京市人大任命宿迟为首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陈锦川、宋鱼水任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会议并表决任命了首批22名法官。

据介绍,这些法官通过法官遴选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的考核选拔,从北京三级法院经验丰富的优秀知识产权法官中遴选产生,平均年龄40.2岁,91%均为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年限平均为10年,知识产权审判经验和审判能力较为突出。

陈锦川介绍,知识产权法院编制内法官的名额为30名,剩下的会根据案件审理和法官队伍的情况,适时遴选扩充。此外,知识产权法院将设置司法行政人员15名,司法辅助人员51名。

昨日挂牌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从昨天开始受理案件,各中级人民法院同日起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当事人于11月5日前已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上诉材料的案件,将继续由中院审查、立案并审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三个中院的知识产权庭将撤销,预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每年受案量将达1.4万至1.5万件。

亮点1 立案首设“DIY自助服务台”

不同其他法院,立案庭一大特色是设立了“DIY自助服务”台,配置四台电脑。当事人可以在此查询信息、连接外网收取邮件,以及把复杂的知产材料从U盘导出,实现了电子化操作。

此外,立案庭还有电子屏幕可以点击查看庭内实时视频信息,包括一些案件的审理情况,是司法公开的一项举措。

亮点2 法庭庭前特设两个新席位

与其他法院不同,这里的法庭庭前在书记员位置旁边,多出了“技术调查官”和“法官助理”的席位。

法官助理和技术调查官均属于司法辅助人员,分别负责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和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其中,“技术调查官”是知识产权法院的最大特色。副院长陈锦川介绍,知产法院受理和审理的案件以技术类案件为主,法官基本上是法律背景出身。法官对技术事实作出判断要有技术人员帮助,就是技术调查官。

目前,编制内的技术调查官还没有到位,法院将根据情况向社会招考。对技术调查官的资质和资格要求还要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该解释都将对技术调查官的资格、在诉讼中的地位、作用作出规定。

与其他法院不同,知识产权法院并没有“助理审判员”,取而代之的是“法官助理”。陈锦川介绍,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后的法院只存在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法官才有审判权,法官助理只是司法辅助人员,责任是帮助法官从事一些法律的研究,帮助法官撰写法律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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