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件专利自申请到授权/驳回过程中以及之后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期限,有时候总是傻傻记不清,在此小编进行了部分汇总,以方便查看,具体如下。
几个基本概念
1、申请日
申请日将决定专利审查过程中新颖性、创造性的检索日期,以及各种期限、费用的起算点。那么,申请日是如何确定的呢?
① 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② 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并将信封存档。
③ 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④ 邮寄或者递交到专利局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寄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如果该专利申请被转送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以受理处或者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
⑤ 电子申请以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收到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⑥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分案申请,以原申请的申请日为申请日。
⑦对于 PCT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专利申请,国际专利申请的国际申请日视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申请的申请日。
2、优先权日
优先权日是对应于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过程中的要求优先权的日期。
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两种类型:
①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②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又以该发明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或者又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发明专利申请的,或者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种优先权称为本国优先权。
期限统计
总结
专利申请与维护过程中涉及事项细致琐碎,一旦错过某些关键期限,有些将无法弥补;如果未能及时处理与回应相关通知,也可能错失宝贵机会。对于专利从业者来说,深入了解与牢记常见期限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