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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IP-科技
【友学问】缅甸《外观设计法》生效

缅甸《外观设计法》于2023年10月31日正式生效,标志着缅甸开始实施外观设计实质性保护框架。缅甸商务部已经制定并发布了《外观设计规则》,规定了外观设计注册的具体程序。该《规则》在《外观设计法》首次实施之日生效。2024年1月31日,缅甸知识产权局宣布,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受理外观设计申请。

缅甸《外观设计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保护客体

外观设计保护任何工业或手工艺品的整体或部分外观,特别是通过任何工业手段施加于物品的形状、线条、颜色、纹理、结构、图案或装饰等特征。包含技术或功能性发明的外观设计不在本法保护范围内。


二.新颖性

外观设计需满足国际新颖性标准,即在提交申请之前,该设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国内外公开披露或使用,确保其具有显著特征和原创性,而非现有设计的复制或组合。如果与现有设计相似或结合了已知设计元素,则可能失去新颖性。参加国际贸易展览会并在展示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的外观设计可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三.优先权

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国首次提交申请后六个月内向缅甸申请外观设计,可以主张优先权。


四.合案申请

《外观设计法》允许在一个申请中提交同一洛迦诺大类下的最多100项外观设计。


五.申请方式

个人和公司实体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提交、面交(包括通过当地代表)或邮寄方式向知识产权部门提交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未在缅甸注册或居住的申请人必须通过指定当地事务所进行申请。注册申请可以用英语或缅甸语提交。


六.审查

外观设计审查流程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前者侧重于形式合规性,后者则关注设计的新颖性和原创性。实质审查仅在第三方提出异议时进行。


七.保护期

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享有5年的初始保护期,可续展两次,每次5年,总计保护期可达15年。


八.费用

缅甸外观设计申请和注册的官方费用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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