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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讯
202606

2026/6/24 14:56:16

2026年06月


1、前代理商恶意侵权攀附涉外品牌商誉,我方客户获300万全额3倍惩罚性赔偿

三友客户:艾斯希迪化学品公司(SCT CHEMICALS FZE)

审理机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审判结果:上诉人上诉请求成立,考虑到被上诉人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上诉人所主张的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予以支持,对上诉人请求的300万元赔偿金额予以全额支持。


一、案件背景

上诉人艾斯希迪化学品公司(SCT公司)是国际知名的润滑油、机油供应商,隶属于德国SCT集团。持有“Mannol”注册商标,旗下“Mannol”品牌及“SCT”企业字号经长期推广,在行业内具备较高市场知名度与商誉。

被上诉人麦某公司曾是SCT公司的授权代理商,在合作授权终止后,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实施多项恶意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包括:

1.擅自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平台使用“MANNOL”“马诺”“玛诺”等标识,推广自有“MANOIL”机油产品;

2.在产品包装上擅自印制SCT公司关联企业名称,抢注、使用“mannol.com.cn”域名,盗用客户官方宣传内容,刻意造成市场混淆;

3.批量抢注与“Mannol”高度近似的商标,虚假宣传产品为德国进口、全新升级款;

4.无事实依据恶意诋毁SCT品牌产品质量,捏造产品噪音大、油耗高、烧机油等虚假负面信息,严重损害客户品牌声誉。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SCT公司委托三友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转移侵权域名、公开消除影响,并适用惩罚性赔偿,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二、一审争议焦点

一审法院认定麦某公司部分商标侵权、域名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行为成立,判令对方停止侵权、转移域名、登报消除影响,仅支持35万元赔偿金额。

同时,一审未认可“马诺”“玛诺”与“MANNOL”商标的对应侵权关系,未认定“SCT”为知名字号,且未支持惩罚性赔偿诉求。

针对一审争议焦点和事实认定偏差,三友律师团队对全案证据、法律适用精准研判,梳理案件瑕疵、拆解法律争议,协助客户提起上诉,聚焦四大核心主张:

1.“SCT”字号经长期联合推广,属于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字号,应受法律保护;

2.“马诺”“玛诺”与英文商标“MANNOL”已形成稳定对应关系,属于近似商标,麦某公司继续使用中文商标构成侵权;

3.麦某公司擅自使用“MANNOL”标识推广自有产品,明确构成商标侵权;

4.麦某公司作为前授权代理商,明知客户知识产权归属,侵权主观恶意显著,且侵权持续久、规模大、行为多样、负面影响恶劣,符合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三友律师同步提交完整、精准的赔偿计算依据。


三、二审判决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全面采纳三友律师代理意见,判决纠正一审事实认定瑕疵,并对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作出全新认定:涉案中文标识与“MANNOL”英文商标已形成稳定对应关系、我方客户“SCT”知名字号权益依法受保护,且对方作为前代理商侵权主观恶意明显、情节严重,符合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

最终,法院结合侵权产品销售数据、行业合理利润率及侵权过错程度,依法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我方300万元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诉求,彻底打击侵权方恶意攀附商誉的违法行为。


四、典型意义

本案系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惩治前代理商恶意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标杆案例,对涉外品牌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具备重要参考价值:

1.明确境外品牌英文商标与对应中文标识形成稳定市场对应关系后,依法受同等保护,有效杜绝前代理商借中文名称攀附品牌商誉的侵权套路;

2.本案凭借完整举证,成功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并全额获赔,大幅提升恶意侵权成本,有力震慑同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3.为境外企业防范合作方背信侵权、维护品牌商誉提供了可复制的维权经验,彰显中国国内严格、公正的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

三友知识产权深耕商标、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多年,擅长处理复杂疑难侵权案件、精准主张惩罚性赔偿,全程为国内外客户的品牌权益保驾护航。


2、三友代理“麦克思乐”商标无效宣告系列案入选2025年度快消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案例

第四届快消品知识产权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公布了“2025年快消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案例”评选结果,三友代理的“麦克思乐”商标无效宣告系列案凭借清晰的办案逻辑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维权成果成功入选。

快消品行业流通广、品牌竞争激烈,商标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本案精准打击批量恶意商标抢注、蹭牌侵权行为,有效维护品牌权益。案件针对行业常见侵权问题形成成熟办案思路,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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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撤三业务部分法律文书送达方式不再纸件邮寄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6月5日起,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撤三业务部分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将进行调整:

《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正当理由的通知》以及注册人期满未答辩作出的《关于××××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关于××××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结案通知书》,将不再以纸件形式直接邮寄给商标注册人,改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向注册人转发电子文书的方式。

对于已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答辩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相关决定文书的送达方式维持原有模式不变。


4、中国科技创新迈向高质量发展:高价值专利与国际布局持续深化

近日,科技创新研究院发布了《全国科技创新百强指数报告2026》,《报告》基于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及科技创新数据,从创新能力、创新价值和创新影响三个维度,对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实力进行综合评价。

企业500强中,中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58家(占比51.6),民营企业242家(占比48.4)。产业布局在计算机通信、电气机械制造业占比超23;民营企业有131家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创新资源持续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先进材料、量子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知识产权方面,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国际专利布局具有突出特征。企业500强近三年年均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34万件,发明专利授权率接近60;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累计超过7.8万件,占全国企业PCT申请总量的52.1。华为、宁德时代、抖音、京东方等企业申请量均突破3000件。持续加强海外专利布局,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

高校100强近三年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近100万件,占全国高校总量的57.3;科研机构100强专利占全国研究机构总量的47.0。PCT专利申请量分别占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总量的65.6和80.2,成为中国科技成果国际化的重要支撑力量。

高校创新百强榜中,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位列前三;科研机构创新百强榜中,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位居前三。